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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十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6/3/10 15:28:00 网贷之家

      为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于3·15前夕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重点推进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十大机制建设,包括强化协会准入机制,建立维权举报机制、风险警示机制等。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博士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其发展速度异常惊人,特别是P2P网贷行业发展迅速,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2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16086.24亿元,2016年全年累计成交量达到2434.03亿元,是去年同期累计成交量的3.51倍,但另一方面,截至2016年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425家,占比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36%,有些财富管理公司披上了P2P的外衣,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使广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蒙受巨大损失,严重侵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阻碍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而且,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

  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消费者以草根消费者为主,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了解甚少,而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型多、创新快,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交易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信息遭泄露等风险日益凸显,金融纠纷屡见不鲜,另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迫切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维权意识,督促平台企业加强信息披露建设,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提供投诉渠道。

  协会希望《意见》的出台能够规范和引导平台企业合法经营,促进平台企业加强信息披露,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江苏互联网金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以下为《意见》原文:

各会员单位: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是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和引导会员单位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吸收当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功实践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十大机制建设上,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协会准入机制。加快探索制定行业协会会员准入细则,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企业实缴资本金标准、内部风控体系判断、信息披露标准的规定,严把行业协会准入关,通过前置审批,从源头上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安全性起点,减少互联网金融与金融消费者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的投资安全意识培训,邀请业内专家对互联网金融消费的重点人群(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开展投资风险和维权知识教育,协会适时更新《江苏省P2P投资人指南(2016年版)》,同时,协会将通过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合作,通过讲座、沙龙等多种形式,对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进行综合培训。通过对投资人和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投资水平和投资文化,创造一个和谐的投资者与服务者之间的关系。

  三、建立维权举报机制。协会对为社会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会员单位,要求开通投诉与举报渠道,针对可能对协会会员提供的服务也可以向协会秘书处举报,协会在官网公布协会秘书处对外电话和举报邮箱,P2P会员单位必须在其官网显著位置上公布协会秘书处受理消费者举报的电话和邮箱,协会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实名举报进行调查并给予回复。

  四、促进形成社会监督机制。积极通过社会各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位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对社会反映较大的会员单位,协会要组织专人、专职队伍进行专项检查,协会会员单位要按照行业要求,定期向社会、投资人披露有关信息。对于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的,协会将以黑名单形式与各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对于涉嫌违法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在行业系统内及时给予通报。

  五、落实定期交流机制。会员单位要定期组织与投资者代表的见面会、座谈会,对于一步规模较大的对话会,协会要派员列席旁听,与投资人面对面交流,解答投资人的疑惑,加强投资人对平台的了解,增进投资人与平台企业之间的互信。对于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准确无误地给予答复,严禁欺诈宣传,对各种纠纷要适时、有效解决。要定期组织投资人代表到企业实地参观,了解项目的管理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的现场考察。协会要定期到会员单位进行调研,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及时发现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做好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协助企业解决面临的问题。

  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协会会员单位要坚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要积极落实协会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管理的五项指导意见;要切实加大科技投入,维护运营安全;要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优质资产产品;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防范职业道德风险;要不断加快发展,构建有特色的经营模式;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发展战略目标,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七、建立风险警示机制。对会员单位经营活动异常、高管变动频繁等情况,及时在协会官网发布相关消息,并适时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企业开展警示提醒,为投资人预留缓冲时间,进行提前防控。

  八、推动建立调解协调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纠纷事件,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别是P2P企业,要致力于实现对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的满意、高效解决。对于企业与协会均不能妥善解决的纠纷事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推动依法解决。依法、公正、客观、及时处理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服务者之间的纠纷,协助投资人进行正当维权。

  九、落实惩戒维稳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违规经营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实现以“打(非法经营)”促“保(消费者利益)”。协会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通过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净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会员单位合法经营。

  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外部性强,协会将加强与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法院等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责任清晰、执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中优秀企业及违规经营企业情况,及时在各有关部门、地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把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工作实现全覆盖,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此外,还积极鼓励各会员单位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服务对象的具体要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积极制定特色化权益保护机制,共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互联网金融秩序的维护者,法律、法规的坚定执行者。